【打好富硒品牌】“硒”望之路!南康区大力发展富硒产业

江西农业农村融媒体 2022-07-01 11:35:13 订阅

为进一步提升赣州市南康区富硒农业产业化水平,打响农业富硒品牌,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该区出台了《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康乡振组字〔2022〕1号)。


加强土壤资源保护


加强土壤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对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调查圈定的10处富硒基地建议区,完善树立富硒标志牌。进一步强化土壤采样监测,防止重金属元素、工业废水等环境污染。结合市场需求和农业种植结构,选择既易富硒又具市场前景且效益较高的农产品种类,因地制宜种植和培育富硒农产品,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打造一批富硒农产品单品。


开展抽样检测和富硒农产品认证


配合全市开展2022年种植业农产品硒含量抽检工作。对全区大米、蔬菜、甜柚、脐橙、茶叶等主要农产品硒含量及自然吸附硒元素能力进行抽样检测评价,建立台账。通过摸清农产品含硒情况和检测结果比对差异,为高标准大面积富硒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按照“企业申报+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开展富硒农产品认证,对通过国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富硒认证成功农产品按照3万元/个标准,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5:5比例给予奖补。


打造富硒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突出特色优势产业,围绕富硒土壤资源进行产业布局,通过大力开展示范种植,提升现有富硒农业生产基地等方式,在全区新建高标准富硒产业示范基地3个以上。对2022年新申报成功赣州市高标准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个、8万元/个财政奖补,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5:5给予奖补。按照“扩大总量、提档升级、特色鲜明、示范带动”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朱坊乡富硒小镇、唐江镇江西硒杭农业等基地打造富硒产业园区。对成功申报为市级富硒产业园(区)的市财政给予200万元/个进行奖补。进一步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实行制度化、规划化、标准化管理。培育打造1个富硒休闲旅游康养区,推动成为大湾区休闲后花园。


积极培育富硒主体


强化示范引领,重点培育一批集生产、加工、销售和三产融合于一体的富硒农业示范龙头企业。探索开发富硒产业新产品、新业态,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从事富硒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优先支持申报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引导和培育一批富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富硒农业,实现小农户与富硒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农民增收。


加大富硒产业招商


把富硒农业产业招商列入全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重要内容,编制产业招商重点项目册,用好《南康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康府办字〔2021〕61号)扶持政策,招引一批富硒产业发展龙头企业。


强化品牌培育和市场营销


实施品牌强农战略,鼓励农业企业对接专业品牌策划公司对富硒品牌进行整体包装策划。支持富硒新型经营主体改进农产品包装设计,提升品牌形象、产品价值,对完成包装升级的,一次性给予设计费用的40%奖补(最高不超过2万元)。支持富硒新型主体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对参加农产品展销会并进行布展的分别给予省外1万元/次、省内区外0.5万元/次,区内0.2万元/次的补贴。对农产品展销会上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金奖(一等奖)富硒农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银奖(二等奖)富硒农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引导富硒企业设立富硒产品专营店、旗舰店,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多渠道销售富硒农产品,实现产销两旺。


强化技术支撑体系


整合资源,以产学研结合为抓手,强化技术交流合作,加强与大专院校及专业认证机构合作,重点围绕富硒农产品硒营养强化和产品认证,以及蔬菜、水果、粮食等富硒农产品深加工工艺,探索开展富硒高端产品、技术研发推广,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严格按照富硒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标准体系组织生产,提高富硒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本土富硒领域人才培育,柔性引进一批专业人才,积极组织南康籍技术人员申报江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打造一支富硒专业人才队伍。


责任主编:刘张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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